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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工作的基础,提高集团公司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实现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 加强党支部建设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紧迫任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迫切要求,是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迫切要求。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是承上带下的关键环节,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支部建设水平提高了,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才能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才能得到充分体现。集团公司作为特大型国有骨干发电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企业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紧迫任务。

  2. 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集团公司创新发展、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

  集团公司的发展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更需要企业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集团公司现有1265个党支部,各级党支部处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为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生产经营中心任务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关键时期,在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职工群众完成企业创新发展和生产经营建设任务的根本保证。

  3. 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落实三大工程项目任务的迫切需要

  分布广泛、严密完善、富有活力的基层党支部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抓基层打基础,重点在支部,难点也在支部。支部工作是现在基层党建工作最薄弱的环节,“阳光、绿色、快乐”三大工程各个项目的落实也全在基层各党支部。所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对于推进集团公司创先争优活动、实施“阳光、绿色、快乐”三大工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创先争优见实效关键在基层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基层要靠全党抓、党建要靠书记抓”的思想,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党建,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创先争优活动的起点和重点,包括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都放在支部。要特别注意防止上面轰轰烈烈,支部没有动静,出现上下“两张皮”的现象。通过扎实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确保三大工程各个项目的任务能够如期实现,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让党满意、职工群众满意。

  二、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4.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集团公司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坚持为企业科学发展服务,坚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好支部组织体系、党员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建设,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实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

  5. 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

  按照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党委提出的“四强”党组织的基本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明确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如下:

  政治引领力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具有持续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不断创新和实践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运行方式,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推动发展力强。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三重一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提高盈利能力,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确保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持续增强。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盈利能力为重点,动员广大党员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提高企业效率和效益、创建学习型、责任型、创新型企业中当先锋、做表率。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方针,用正确思想、科学理论和先进文化武装和凝聚职工,有效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改革创新力强。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创新党员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学习培训的方式渠道,建立持续推进、终身学习的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支部活动载体,不断提高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效果,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凝聚保障力强。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健全党支部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同心文化的引领作用,以“大唐大舞台、尽责尽人才”作为凝聚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的源动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化解职工思想矛盾,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6.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健全党支部组织体系,全面推进各级企业党支部组织建设,形成科学严密的组织架构,实现党支部和党的工作全集团覆盖,把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集团公司党组织周围。二是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工作创新,找准支部工作与中心任务的结合点,按照五确认一兑现的方法,创新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增强党支部融入中心、融入实际、融入员工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形成新形势下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基层打基础,重点在支部,争先进创优秀,关键也在支部。要以实施“阳光、绿色、快乐”工程为中心内容,每个党支部制定自己的争创目标、载体、活动方式,有标准、承诺和评议,简单明了,不要复杂,以便党员好参加、职工看得见,组织好行动,效果好评价。

  三、加强党支部建设要确保达到“五个好”

  (一)抓住关键、形成核心,建设一个好的支部班子

  7. 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车间、站、值、队、多种经营等单位,应建立党支部;党员在七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五十人以上的,可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凡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没有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可与相同性质的临近单位的党员组成党支部。党员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和临时基建的单位,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单位在一年以上的,应建立正式党支部。企业主要车间(分场),职工人数多,分散性、流动性强的党支部一般要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实行新厂新制的企业要实行一肩挑,落实“一岗双责”,制订考核办法,使中层管理人员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确保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特殊情况可以增设一名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党支部的建设工作。要落实党支部班子成员责任,党支部要分层明确集体责任、第一责任、具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形成党支部书记统一领导,支部委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新局面。要按照“分层负责,一抓到底”的原则,逐级分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做到职责、任务和内容细化和具体化。同时在落实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量化目标责任,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和标准要求,切实解决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的可操作性。

  8. 选配好支部书记,提高支部委员素质。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党支部的建设与发展,是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领头雁”。选配好支部书记,建设好党支部委员会班子,这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关键。要推选党性强、素质好、业务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奉献精神和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坚持“一岗双责”,即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又要抓行政工作,把支部工作目标同本单位工作目标同制定、同考核、同落实。同时要通过党员大会选举,建立健全支委会班子。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支委会成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党务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党的意识、以及做好党支部工作的责任感。

  9.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解决问题作为评价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标准,坚持做到“三不开、两必须”。即会前没有征求意见不开,没有充实的书面发言材料不开,支部委员不齐不开;必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要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重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畅所欲言,坚决杜绝以总结工作代替自我批评等不良现象,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要采取适当形式反馈给职工群众,并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10. 推动民主集中制,实现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实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的制度保证。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一党内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党的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做出决策时,都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的程序办事,防止和克服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降低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特别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征求党员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11. 加强支部班子的考核和监督。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党支部书记任期责任、目标要求、权利义务,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日常、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的运用,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特别优秀的予以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努力、措施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予以诫勉、警告,限期改正或必要的组织调整。同时加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民主监督,要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扩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监督在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中的作用。

  (二)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培养一支好的党员队伍

  12.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各级党支部要把学习作为一个长期过程,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基础,着重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学习培训力度,拓展学习的内容和途径,不断创新学习的形式和载体,采取举办培训班与上党课、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实地观摩、组织研讨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坚持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企奉献。

  组织党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难点和重点上好政治党课。在上好党课的同时,要积极上好技术党课、业务党课、安全党课,不搞“两分离”、“两张皮”。对生产一线党员,侧重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对经营管理党员,侧重进行形势政策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他们为基层、为员工服务的水平。完善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干部在职学习等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督查机制,把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议题,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基层党支部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和国资委党委的实施意见,确保系统各企业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不少于24学时。建立建全支部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领先学,群众主动学,使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不断提升,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13. 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工作。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要组织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这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党员要按照规定缴纳党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支部中的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违纪的党员,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如何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做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流动党员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14. 严格履行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生产一线职工中,放在35岁以下青年职工中,放在高知识群体中,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质量第一,杜绝突击发展;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要严把“三关”,即入党前的培训、考察写实和政审,实行公示制,让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其中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写实工作。考察写实的时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要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三)创建机制、规范行为,建立健全一套好的工作机制

  15.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上4次党课。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级党组织每年为支部党员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2次。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进行党性分析等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在学习的基础上进行思想见面、思想交流,达到党员自我教育、相互教育、共同提高的目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真正把组织上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使广大党员在健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

  16. 落实支部达标考核机制。坚持教育、管理、服务并重,促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要认真贯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达标创先工作考核办法》,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按照“党委领导,分级负责;选树典型,分类指导;排队抓尾,整体推进”的方针,抓好党支部建设,提高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各级党支部要每季度对照《大唐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达标创先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自查,研究和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使党员及时得到党支部的关心和帮助,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党支部定期对党员慰问访谈、结对帮扶等制度,做好关心、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工作,保障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增强广大党员的归宿感和荣誉感。

  17. 建立创岗建区管理制度。基层党支部要坚持融入中心、提升素质、发挥实效、互促共进的原则,按照合理设置岗区、明确岗区责任,制定岗区标准、实行公开承诺,严格考核评议、组织公开结果等步骤,建立党支部责任区和共产党员示范岗。在岗区设置上要坚持有利于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有利于管理考核;岗区划分要达到覆盖全体党员、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要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制定出针对每一个岗区的具体标准,重点是将阶段性工作指标分解融入到岗区考核标准中,做到岗区有标准,责任区有特色。

  要建立“季检查、半年评议、年终考核”的评岗定区制度,每季度对党员履行责任、承诺事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采取民意测评、党员互评、支部评定的方式,对党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议。年底企业党委要对党支部、党员履行责任、承诺事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评比,评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于评分优秀,履行责任、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员工普遍满意的党支部和党员,企业党委要以挂牌、授旗等形式进行命名表彰,并逐级择优向集团公司推荐。对评分为不称职,不履行责任,不兑现承诺,员工不满意的,企业党委应分析原因,重点帮助,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调整或组织处理。

  18. 定期听取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会、共青团工作中出现的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要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变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创造一个好的业绩

  19. 建立公开承诺制。创先争优活动重在支部,要把争创活动的起点和终点,包括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都放在支部。每个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支部“彼岸行动计划”,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跨越行动计划”,并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分年度或按时期向群众承诺。党员承诺的内容要坚持把“实事承诺”与“岗位承诺”相结合,坚持把“共性承诺”与“自律承诺”相结合,丰富党员承诺的内容,让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工作目标、建设“阳光、绿色、快乐”工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支部要对党员承诺的内容逐一审查把关,重点看内容是否体现组织要求,是否符合工作岗位和本人实际,是否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对联系工作实际不紧密、内容空洞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员承诺内容要通过支部大会、精神家园、悬挂承诺牌等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接受员工的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员履行责任、兑现诺言,实现对照承诺,责任倒逼,把党员“创先争优”目标公开化、责任具体化。

  20. 实行领导公开点评。上级党组织要适时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公开点评,点评对象要覆盖集团公司所有党员干部。党员由支部书记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重点点评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对领导干部的点评应围绕当前正在做的事情进行,对党组织点评应包括完成中心工作情况、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作出点评。对党员点评重点对工作思路、执行能力、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点评,特别是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点评。点评应采取实地论发展、当场议问题、集中评效果、整改抓落实等程序进行。党支部要及时将创先争优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征求领导的意见和建议。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联系点领导要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召开党员、职工群众座谈会,交流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找准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21. 接受群众公开评议。上级党组织要适时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党员代表等,对基层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通过精神家园公示、发放问卷、主题恳谈会等形式,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等不同档次,在一定范围对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成效,进行民意调查和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体现到加强和改进创先争优工作中。创先争优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质量如何,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22. 党支部公开结果。坚持“五确认一兑现”的方法,即确认目标、问题、对策、责任、效果,兑现奖惩,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建立创先争优量化评价机制,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并将考评结果在精神家园进行公开。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通过公开创先争优评价结果,让党支部和党员与本单位、集团公司先进典型对照,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比团结、比作风、比服务,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不断自我加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作风、服务群众,获得一个好的群众评价

  23. 发扬党内民主,服务职工群众。基层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开展党风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的监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扩大党内民主,疏通党内信息渠道,做到重要的情况、重要的信息支部书记先知道;重要的决策、重大的问题、重大改革措施党支部先讨论;重要的任务党支部先承担,党员先行动。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全体党员汇报支部工作。凡是涉及评优、评先、发展新党员等事宜,均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做到上报前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要积极拓宽群众反映情况渠道,通过设置意见箱、精神家园、开设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反映意见。支部委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保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支部中来。同时,将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支部要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遵守上级廉政建设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规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对制定政策、行政审批以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权力运行实施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做好责任书的深化、细化、量化;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要将责任书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经常对照、主动自查,切不可责任书一签,就束之高阁;要使生产经营与党风廉政建设二者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车间(职能部门)的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具有“一岗双责”责任,既要抓好生产经营,同时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抓责任书的落实,把廉洁的观念植根于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心中,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员工的廉洁从业意识,确保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

  25. 依靠群众监督,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党支部要在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按照“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标准对党员作出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其一般程序是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党支部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26.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观念,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支部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协调和解决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支部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要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又抓行政工作,把支部工作目标同本单位工作目标同制定、同考核、同落实。

  27. 加强检查、强化监督。系统内各思想政治工作部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指导并推动党支部工作全面开展。

  28. 加强管理、强化考核。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把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与基层党支部工作结合起来,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努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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